許多藝人錢賺得多、花得也快。最近許多網友都在關注的,無非正是資深藝人 澎恰恰 開記者會宣布自己 破產 的新聞了。澎恰恰開朗、搞笑的形象,真的很難讓人聯想到現在負債累累的他。為了一圓電影夢,澎恰恰一借再借,卻始終不見回本,反倒負債連連,才在前些日子開了記者會,宣布自己破產。當然如綜藝大哥吳宗憲所說「只要還活著就有希望」,但這事件同時讓許多人開始好奇,破產了是不是就不用還錢了? 澎恰恰 破產 ,還需要還錢嗎?另外,一般人要如何聲請破產呢?誰都可以聲請破產嗎?今天一起來研究看看吧!
畫面來源:東森新聞
破產 定義
我們常在許多新聞聽到「破產」一詞,但它實際上是什麼意思呢? 破產 = 沒錢 嗎?
答案是,破產並不等於沒錢喔!破產 英文 是 bankrupt,根據現行〈破產法〉第 3 章第 57 條:「破產,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。」白話來說, 破產 就是指當你的總債務超出你所有財產,導致你無法償還的狀況。但聲請破產及執行,都是需要花費的,所以一般來說,沒錢的人連破產都不能聲請。
聲請 破產 的 好處、誰可以聲請?
那聲請破產 有任何好處嗎?其實是有的。根據司法院 常見問答〈聲請破產對債務人有何好處?〉破產債權人依調協或破產程式已受清償者,其債權未能受清償之部分,請求權視為消滅,讓債務人可以重新立足於社會。意思就是說,聲請破產,是幫助無法還債的人的一種重生方式。
聲請 破產 聽起來是種借錢不還的好方法,但話說回來,誰都可以聲請破產嗎?根據忠正法律事務所的〈破產問答集〉,基本上無論是上市櫃企業、中小企業甚至是 個人 ,都可以依法聲請「 破產 」,所以並不是只有企業可以申請破產。
小辭典:聲請、申請 傻傻分不清? | |
聲請 | 申請 |
「聲請」是專指向「司法機關」或對於「有關訴訟事務」的請求,例如聲請強制執行,這是一種約定而成的法律用語。 | 「申請」是指向「行政機關」或對「行政事務所」為的請求,例如向戶政機關申請戶籍謄本。 |
資料來源:寫給小學生的法律故事 |
如何向法院聲請破產?
所以要如何向法院聲請破產呢?參考 詠然法律律師事務所 所述,破產聲請分為兩大部分:
- 依職權(主動):債權人聲請、債務人聲請
- 依職權(被動):應依職權宣告破產者、得依職權宣告破產者
無論是債權人(欠錢的人)或債務人(借錢的人),都可以向法院聲請破產;另外在進行民事、刑事訴訟程式中,法院知道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時,也可以宣告債務人破產。
申請時必須附上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、債務人清冊,法院在收到聲請後,會在 7 天內裁定宣告破產,或是駁回。以下提供債權人聲請「宣告破產狀」的文件給各位讀者參考參考。
民事聲請宣告破產狀(債權人聲請)>> 點此下載
聲請破產後 你的人生會有什麼變化?
如果在聲請破產後,成功獲得法院裁定「 准予破產 」,你的人生就自由了嗎?不用還錢了嗎?看起來不是這樣。下表,我們根據司法部的資料,幫你整理出了 聲請 破產 成功後,對聲請人生活會有的各方面影響,這又分為「人身方面」及「財產方面」兩大項。
可以發現,聲請破產後的人生,你除了秘密通訊自由會被限制,居住、人生自由、職業與選舉權都會受限,譬如你不能隨意離開自己的居住地、也不能擔任特定職業或參與公職選舉,此外,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時候,也可以請郵局或電報局將你的郵件等訊息,送交給你的破產管理人。
財產方面,你也喪失了自己的管理及處分權。但好處還是有的,就是當你宣告破產成功後,你的債務人就不能再向你人為清償,你先前有意無意的詐害行為(債務人積極地減少財產或消極地增加債務,因而減弱其清償力,致使其債權陷於清償不能或清償困難之狀態。),在破產管理人聲請後法院也會撤銷。
成功聲請破產後的人生… | |||
限制項目 | 人身方面 | 限制項目 | 財產方面 |
秘密通訊 | 認為必要時,得囑託郵局或電報局將寄與破產人之郵件、電報送交破產管理人 | 管理及處分權 | 喪失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權 |
帳簿記載 | 法院書記官應即於破產人關於財產之帳簿記明截止帳目 | 債權受償 | 宣告破產後,破產人之債務人不得向破產人為清償 |
居住 | 非經法院之許可,不得離開其住居地 | 詐害行為之撤銷 | 債務人於破產宣告前所為之無償或有償行為,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,依民法之規定得撤銷者,破產管理人應聲請法院撤銷之 |
人身自由 | 法院認為必要時,得傳喚或拘提破產人 | 擔保或清償之撤銷 | 債務人在破產宣告6個月內對現有債務提供擔保或清償者,破產管理人得撤銷之 |
人身自由 | 破產人有逃亡或隱匿、毀棄其財產之虞時,法院得管收之 | ||
執業 | 受任律師、會計師、民間公證人等之限制 | ||
選舉權 | 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| ||
資料來源:司法院 整理:Stockfeel |
律師林智群這樣看 澎恰恰 破產 事件
雖然聽起來誰都可以聲請,但聲請破產也不是那麼容易。譬如在記者會上說自己破產的澎恰恰,他可以不還錢嗎?知名律師 林智群 就在臉書發文指出,「如果沒錢,連聲請破產的機會都沒有!」為什麼他會這麼說?林智群分析了以下幾點原因:
- 破產不是開記者會聲明,就是正式破產。必須經法院核准才具效力
- 破產不等於沒錢。實際上,沒錢反而會無法聲請破產,主要是核准破產後要跑的各項程式,包括:請破產管理人、登報請債權人來釐清權利、拍賣財產等,都是需要花錢的。因此你若沒錢,還真的「連破產的資格都沒有」。
- 有良好信用或技術,不會被宣告破產。債務人之清償資力有三個部分:財產、信用、勞力,如果你雖無財產,如有良好之信用或優良之技術,那法院還是會認為你仍有清償債務之可能,也是不會宣告破產的。
- 破產人不能隨便離開住所跑到外縣市,不然會被認為跑路了。
- 有隱匿財產法院會管收。如果法院發現你有隱匿財產,可以管收你的財產。
結論:澎恰恰還不算破產,必須還錢
最後,我們看完這麼多破產相關的介紹後,再整理一次藝人澎恰恰宣告自己破產 一事,他要還錢嗎?答案是要。
你可以這樣看這件事,澎恰恰不算破產,主要原因是他並沒有到法院聲請,且經過程序要件審核後准予破產,而只是開了記者會說明破產一事;另外,澎恰恰若要聲請破產,也不一定能達到核可的標準,因為他說自己戶頭僅剩 500 元,假設是真實狀況,澎恰恰可能也付不起從破產申請到准予後的費用,所以會聲請會被裁定駁回,因為欠錢的人名下沒有財產,就算法院介入,債主也拿不到錢。
看起來澎恰恰記者會的目的,應該不是為了欠債不還,而是引起社會和警方注意,作為保護自己的手段!但他也不是不能去聲請破產,就像你我都能去聲請一樣,只是聲請破產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,要付出的代價也是不少的,更何況你若是剩餘的財產連跑完法院流程都不夠用,根本不會被「准予破產」……這下你看懂這則新聞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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